汇丰晋信绿色债券C: 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11:53 点击次数:169
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绿色债券 基金代码 022479
基金简称C 汇丰晋信绿色债券C 基金代码C 02248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暂未上市
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刘洋 - 2017-07-03
傅煜清 - 2016-07-1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
其他 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保持资产流动性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投资目标
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投资范围
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PUBLIC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不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带有绿色标识
的债券的比例为债券资产的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额,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所定义的绿色主题债券指发行人致力于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或募集资
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的债券。
绿色主题债券的筛选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
国家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
券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 1 号——绿色公司债券》、中国绿色债券
标准委员会《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明确碳
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等指引中对于绿色债券的相关要求,以及中国人民银
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BI)》等标准中界定的项目或产业。
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带有绿色标识的债券的比例为债券资产的100%。
若上述规则的内容或名称修订,则以修订后的文件为准;若有新规则对现
有规则进行补充或替代,则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改用或新增新规则。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绿色主题债券市场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履行适当程序后,
对可投资绿色主题债券动态调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久期管理策略是债券型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在本质上是
一种自上而下的策略,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
管理。
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主动性的品种选择,主要包括根
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
利机会,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
组合收益率。
本基金将投资于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信用债,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超
过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A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其
PUBLIC
中,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或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的,依照
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
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外)所出具的信用评级,信
用评级应主要参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
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
与认定。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
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
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
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在信用衍生品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信用风险敞口为主
要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绿色债券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 +同业存款利率*10%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若有)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若有)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赎回费
N≥7天 0
认购费 C: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 C: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PUBLIC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
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绿色主题债券,若本基金界定的绿色主题范围不够准确
或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界定,都可能使得投资者面临投资的不确定性。市场整体并不全部符合
本基金的标的选择标准,因此在特定的投资期间之内,本基金的收益率可能会与市场整体产
生偏差。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
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自动终止
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详见《汇丰晋信绿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 风
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
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PUBLIC
会,根据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
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PUBLIC